湖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今起可报销,病人总体费用下降15
湖南日报3月1日讯(全媒体记者张春祥通讯员刘孝谊彭璐朱莉视频/王宙张春祥)今天起,《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实施,门诊放化疗可报销。相比住院治疗,病人整体费用将下降约15%,老百姓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加强。
54岁的李女士是一位卵巢恶性肿瘤患者,今日上午,医院妇瘤科就诊。结合之前的病例及相关检查,医生为其制定了多西他赛+卡铂化疗方案,今后可以不用住院,在门诊做完化疗即可回去,门诊化疗的费用也可以报销。“对我们病人来说,这不仅节省了费用,还方便了很多,至少不用等床位住院了。”李女士说。
“《暂行办法》的实施意味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正式纳入医保报销,经过数据测算,开通门诊放化疗以后,相比住院治疗费用,下降15%左右。”医院医保物价办副主任李君介绍,年医院化疗人,放疗人,基数还是很大,平常床位非常紧张。对放化疗患者来讲,医院排队等候的时间,患者不需要住院等待床位,经过医生评估、个人申请、医保局审批以后,直接可以接受治疗,门诊即可纳入报销。对医院来讲,可以把医生从繁重的病历书写等工作中解放出来,有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其他危重病人。
据了解,《暂行办法》主要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定义及保障对象、准入条件、待遇与标准、申请备案流程、就诊与结算、医疗机构管理、监督与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。恶性肿瘤患者在待遇有效期内接受门诊治疗,定点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“一站式”直接结算服务,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其余相关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定期结算,医院年度总额预算范围。
符合门诊放化疗条件的患者如何申请医保报销
1、医生全面评估患者病情,患者一般情况较好,能耐受门诊放疗和化疗等治疗的参保患者,在患者自愿的基础上填写《湖南省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治疗申请表》,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、疾病诊断证明、病理诊断结果、必要的影像学、实验室检查资料等相关医疗文书,由相关科室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制定完整诊疗计划并签字确认。
2、患医院医保办,经医保办初步审核后,医院提交医保局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患者在一年之内可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医保报销待遇。
3、患者在门诊接受放疗、化疗,相关费用直接纳入医保报销,医院将向患者提供“一站式”直接结算服务,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其余相关费用医院按规定定期结算,医院年度总额预算范围。
4、如果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化疗期间因病情变化需转住院治疗,医院将为患者提供住院服务,门诊放化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医疗费用一并进行医保结算。
[责编:张春祥]
[来源:湖南日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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