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磅恶性肿瘤ldquo日间病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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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我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《关于包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恶性肿瘤“日间病房”放、化疗及国谈抗癌药治疗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包医保发﹝﹞31号),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将恶性肿瘤“日间病房”放、化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。

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,把增强癌症等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能力作为工作重点,根据恶性肿瘤放、化疗的医疗特点,改革管理方式、创新医保支付模式,探索对恶性肿瘤放、化疗实行“日间病房”管理。

“日间病房”管理模式是医学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的诊疗模式,指针对一些病情平稳诊断明确患者,在一天24小时内完成由住院到出院及手术治疗的全过程。“日间病房放、化疗”,即患者放、医院日间病房进行放、化疗,结束后回家休养的治疗模式。目前,“日间病房放、化疗”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肿瘤放、化疗模式,国内很多地区也已开展,例如河北、广西、山东、江西、安徽、湖南、福建等地。

我市恶性肿瘤放、化疗“日间病房”报销管理共覆盖53个放、化疗类别。政策规定,“日间病房”管理的住院患者费用实行定额包干,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,不纳入“总额付费”,医院按照病种定额或低于定额收取费用。城镇职工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三级、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费用时,分别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的70%、75%,60%、65%与三级、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。

医院床位利用率,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,又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、避免了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。下一步,我局将加强对“日间病房”的跟踪,发现问题随时解决,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推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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