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给大家讲个笑话公益组织欠小凤雅一个道歉

原标题:小凤雅弃疗事件浅析:前期是救助,后期是维权

注:笔者于4月初得知此事,相关舆情5月底爆发,6月初热点结束。本文记述了笔者事后对此事公共舆论的分析。文中所用论据,大部分是可供查证的公开材料。小部分来自个人记忆或部分凤雅捐款人群组,未经核实,不保证准确。这部分材料在文中会特别提醒,以免误导读者。

一、捐款者、志愿者和凤雅家属的矛盾是怎么产生的?

病患家属及支持她们的媒体讲的故事是,家属迫切期盼治疗,将公益组织当成菩萨一般,但后者傲慢无理,专业度不够,使得家属开始怀疑和不满。最终双方关系破裂,病人也没救成。公益组织转头与营销号炒作造谣,令他们遭遇大量网络攻击。

讲故事的能力不错,然而笔者记忆中并非如此。网络小额筹款的中坚群体,是大量爱心妈妈群。各群内,至少早在凤雅3月份水滴筹二次筹款期(不排除比这更早),就有捐助者提出,自凤雅第一次筹款后,医院就医,而是一直躺在乡诊所挂水。数月来的直播中,她的眼部症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日恶化。捐助者们心急如焚,疑心家属卖惨敛财却不治疗,此事在各爱心捐款群组中迅速扩散发酵,于3月中旬爆发,不断有人向各平台投诉。水滴筹向凤雅家属索要治疗票据,但后者只能提供多元,导致凤雅的第三次捐助被提前关闭,所有捐款退回。

4月初,陆续有三组不同背景的志愿者上门,劝说凤雅亲属上京治疗。4月6日,家属与慈善组织的义工在京发生矛盾,亲属携女离去。13日,家属与另一家慈善组织大树公医院发生矛盾,家属声称凤雅已死,向义工索要运尸费元。约20天以后,5月初,凤雅于家中去世。5月底,随着几个营销号炒作,这个故事的传播范围大大扩散,形成社会舆论。

在这件事上,首先与家属发生矛盾的,是捐款者。双方的核心分歧是,家属认为,我们是在治疗,打着点滴呢。捐助者认为,你们这不叫治疗,是拖着等死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。

图:募捐者和捐款者的典型对话

对捐款者的这类诉求,募捐者奋力回怼。并且开始拉黑(笔者私人信源,待验证)。被激怒的捐款者开始向各平台投诉、上门劝导和抗议。

图:大量捐助者和志愿者网络举牌抗议,施加舆论压力,医院给凤雅作正规检查与治疗。牌上文字内容大致是:请让凤雅医院治疗。就个人记忆,该活动发生于4月6日-16日。

写这些,是告诉大家,志愿者的诉求,在捐赠人之中,民意基础不差。那么,如何看待双方围绕“治疗与否”产生的纠纷呢?谁对谁错?

二、核心问题,什么是治疗?

五月底的舆论风暴中,各大媒体自媒体有个高频用词,叫“保守治疗”,用于描述家属给凤雅提供的乡诊所挂生理盐水等服务。这水平实在是令人不忍直视。

什么是“治疗”?

比如我感冒发烧,去医院找内科医生看病。医生检查一遍,说,不用吃药,回去多喝水,过三天就好了。我既没有吃药,也没有打针,看了仿佛和没看一样。是不是治疗?当然是治疗。

因为专业医生给我诊断,并拟定治疗方案——“多喝水,不必吃药治疗”,我按照方案践行。医生选保守方案,而非打抗生素,是因为打抗生素虽然好得快,却会令病菌产生耐药性,长远看不利于我。医生提供的是最有利于治愈我病情、延长我寿命的方案。

比如我突发急性胃炎,幸好认识一个无证江湖游医。他收钱后,开出一大堆人参鹿茸煲汤入药,还顺便跳了两圈大神。吃完后我在他诊所里躺了整整三天。我花钱吃药住院。这是不是治疗?当然不是。

因为这个医生没有专业资格,根本不具备给我治病的相关能力,所谓疗法也不被医疗部门批准和认可。

挂生理盐水?我会啊。发烧了开点退烧药,疼了开点止疼药,我也会啊。谁不会呢?于是乎,我也会“保守治疗”癌症病人了?化疗开刀我不会,挂瓶盐水我还是行的。

这当然荒谬绝伦,在一个正常国家,假如我胆敢这么给别人小孩治病,一旦被披露,小孩父母和我这个主治医生,铁定会被警察抓走。

具体到小凤雅的病症,视网膜母细胞瘤。正规的“保守治疗”方案是化疗。用药物控制癌细胞,使之缩小,防止向颅内扩散,医生观察病人化疗后的情况。为最终的治疗,也就是手术切除癌变部位,做好准备。(注:癌症的保守治疗并不专指化疗,化疗也有激进的,手术也有保守的,须由医生看风险收益确定,但归根到底是为了把病治好。)

乡诊所并没有足够资质的医生,“打生理盐水、葡萄糖”等只是进食的替代方案。甘露醇可缓解癌细胞向颅脑转移时出现的颅高压、脑水肿,但同样不能治病。这些做法,只是为病人走向临终,提供基础护理。可以直截了当地称之为“放弃治疗”,委婉点叫“临终关怀”,医学界还提供了一个更委婉的词,叫“康宁治疗”。

媒体请来毫无资质的乡诊所医生出镜,声称家属积极治疗,连常识也不要了。

那么,家属清楚这些措施只是临终关怀吗?从媒体采访看,家属完全明白只挂水的后果,就是死亡,

那为什么后来媒体和网友(甚至包括很多反对家属行为的人)都大量使用“保守治疗”来指代弃疗行为呢?一大原因是病人家属的误导。我举例给大家看一下家属的用词变化。

11月初,家属携小凤医院,确诊视网膜母细胞瘤,医生要求化疗。

对于这次诊断,在11月3日第一次筹款时,凤雅妈妈是这么说的。

(郑大一附院的)专家确诊为视网膜母细胞瘤!专家建议现做保守治疗(化疗)。后待我们添齐钱后再到北京去接受治疗。

图:11月3日水滴筹,募捐者凤雅妈妈杨美芹声明

请注意,家属说的很明确,专家建议的保守治疗就是化疗。这个声明和11月9日郑大一附院出示的王凤雅诊断结果相符。处理意见是:“住院进一步检查,必要时化疗”。事后各媒体采访了一些相关专业医生,同样也认为此时正常应对手段是化疗(11月MRI未见癌细胞颅脑转移,化疗后手术,活命希望很大)。

图:医院给小凤雅的诊断证明书

但到第二次筹款时,凤雅妈妈的说法变化了。对于同一次诊断,她的说法变为。

我们转到医院,专家会诊建议做保守治疗,在家给孩子滴水四个多月,不见好转。

大家看好了,这是一个典型的(欲点开链接请访问知乎原文),读了这句话,你很容易误解为专家会诊建议做的“保守治疗”,是指“在家给孩子滴水”,大量记者、时评人,就栽在这么简单的一个坑里。事实是,无论给出的文件还是医生采访里,从未看见医院有资质的医生,提供过“在家给孩子滴水”的“保守治疗”方案。

厘清词汇定义,是讨论问题的第一步。词汇本身就隐含着判断。当大量有影响力的媒体和时评者,铺天盖地地使用“保守治疗”、“艰难的保守治疗”甚至“积极治疗”来指代放弃治疗的行为时。该事件里最关键的问题,已经被打马虎眼,糊弄过去了。

似乎他们认为某种医学手段算不算治疗,是个价值观问题,而不是一个有客观标准的医学问题。家属、捐助者、媒体说的治疗,意思完全不同,这就使得舆论出现了极大的混乱。

至此,我们可以回答这个核心问题。小医院做了数次诊断,确诊后选择放弃治疗,采用临终关怀。在此事上,捐助者和志愿者们的判断是准确的。

有人会说,弃疗又怎样?家属实在没钱,无奈选择弃疗。捐助者系城市精英,对此加以指责,是不接地气。然而,问题在于,如果媒体和时评者认为弃疗是合理的,那何不大大方方的正确使用这些词呢?

——因为钱不够,家属对凤雅弃疗了。

——因为不能保证治愈,而且可能致盲,考虑到严酷的后续生活成本,家属给凤雅提供临终关怀。

——因为对癌症的无知和对未来的恐惧,家属选择了康宁治疗。

我相信每个理由都会有人认可。或者至少不认可也理解。

但是媒体却非要使用混淆视听的“保守治疗”,那么我们要问:既然你们认为农村穷人这套弃疗的价值观是合理的,志愿者捐款者们不接地气,不知民生疾苦,是城市精英对农村穷人作过高要求。那你们为什么不肯理直气壮地把这个价值观说出来,非要硬说他们治疗了呢?

三、募捐规则,为什么捐款要专用于治疗?

一般来说,募捐活动,给钱时,双方没矛盾,监督用钱时,才有矛盾。

11月3日第一次水滴筹,凤雅妈妈在公告里明确说明了募款用途:

1.按医生的指示作化疗。

2.医院治疗。

两者均未做到。化疗当然没影。首次到北京治疗是4月初,是在捐款者集体施压,水滴筹试图关闭第三次捐款,志愿者上门劝说后,才成行的。家属声称此前曾多次赴京、郑。但无票据或病历证实。而此时凤雅弟弟复查兔唇已上京三次。据我所知,路费住宿等,并不在嫣然基金报销之列。弟弟小病重视,姐姐重病弃疗,捐款者异常痛心。

对捐款使用情况,家属和当地政府的说法,变化多端,前后矛盾,且与票据等不符:

——每一分钱都花在治疗上。

——我们一直要求医生用最好的药。

(医院票据:最好的生理盐水,最好的葡萄糖,最好的甘露醇……如果你不懂,可以看下价格。这些药的单价在0.4元到3.8元之间。医保全部报销。)

图:太康县张集镇卫生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

——筹来的款大部分都花在孩子的治疗上了。

(奶粉,零食衣服,家属陪护吃喝,被子玩具……这些已经占总开销的60%了,重新定义了“大部分”)

——筹来的款大部分花在凤雅身上了,至于数字是否准确因为没有票据,我们(警方)也不能保证。

——(质疑为什么有那么多奶粉)里面有尿布等,不仅是奶粉。

……

总体观感是,家属说法一直左右互搏,同一份媒体后面的报道可以打前面的脸。先抛说法,网上质疑多了,再打补丁。

回到我们的问题上来。为什么捐助者们认为,以治疗为名募捐,家属弃疗后用捐款购买零食奶粉玩具等等(假设为真,并假设用在凤雅身上)的行为很难接受?难道你们捐助者不希望小孩走得快快乐乐的吗?

这是因为:

1.慈善是个僧多粥少的行业,需要捐助的人很多。小凤雅家庭可能比较穷,但比她更加穷困的大有人在。这些人往往没有小凤雅的家庭那么幸运,可以获得几万块钱捐款。很多人一直在募捐平台上嘶喊到病发死亡为止,可能也就拿到三位数的钱而已。

捐款资源极其有限。假如一笔钱,只能救一个小孩。用这笔钱救了你,别人可能就因此丧命。如果你拿到捐款以后,给孩子买奶粉尿布甚至补贴家用,对其它没治疗费的孩子是不公平的,影响了捐款的使用效率。大型慈善组织,善款使用控制得非常严格,医院,用于报销医疗费用。其它费用,交通住宿吃喝陪护,请病患家庭自己出。在这个案例里,嫣然基金非常典型,治疗复查我都可以出,其它一概不管。它这个钱,绝对不会经过家属的手。哪个员工要是胆敢给家属开出元奶粉尿布费用,第二天就被开除了。

对于特别困难的案例,才有可能特批少量救济款,用于补助家属生活。然而,小凤雅家庭虽穷,但毕竟是二层洋房,有冰箱空调手机,募捐同时,凤雅小叔购买了十几万元的汽车。对于这样的家庭情况,特批生活救济是不太合适的。(BTW:凤雅爷爷接受采访时,手机貌似为苹果iPhone7Plus,因Logo被手机壳遮挡,待验证。)

图:小凤雅的家,侧面墙壁,正面大门。

2.这类小项目的私人捐赠,捐款人群多为城市普通中产白领,尤其女性,大多数自己并不富裕。很多人自己一个月生活费可能也就两三千块钱。省吃俭用,五十、一百地捐给需要救助的人。

小凤雅家属3月27日在水滴筹第二次提善款多,到5月4日凤雅去世。30多天时间,几乎未做任何正规治疗,便声称花掉2万多块钱!爷爷说买了多块钱一罐的奶粉,捐款人自己的孩子能吃到这样的奶粉吗?绝大部分捐款人的小孩是吃不到的(多说一句,家人所称奶粉等花费我并不相信)。大部分捐款人的儿子也不可能在19岁的时候,开上十几万的汽车。

生病,属于运气不好,这叫天灾。未买新农合保险(很便宜),医院拒疗,因此而耽误病情,难以报销,是病患家庭自身责任,这叫人祸,家属是有过错的。

捐款人出于人道,用钱为家属的不幸和过错兜底,但并没有义务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变。拿捐款治病后,用余款改善生活,“病孩是网友的,其它是自己的”,这很恶劣。正确做法是,家属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,穷尽所有努力救治后,剩下的缺口由善款填补。

与病患孩子素不相识的人们,纷纷为她掏钱,而爱孩子的家长却不肯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,挤出钱用于治疗,反而用捐助来填补家庭生活物资。那么爱又体现在哪里呢?

穷不是错误做法的借口,被疾病逼到走投无路,上网募款的人,个个都很穷。如果善款支出明细,靠病人家属自己写张纸然后耍嘴皮子来证明。这种事被当作正面例子报了又报,或者主流舆论迫于压力根本不吱声批评。那么,以后慈善大家都别做了,散了吧。

图:Areyoukiddingme?就这也行?

四、为何大型慈善组织不介入,以及怎样才能吃上人血馒头?

各类“反转”新闻发布后,出现大量指称慈善机构吃人血馒头的作品。但人血馒头具体应该怎么吃,作者们好像都不太懂,拼命摇唇鼓舌却讲不出所以然。像这次,人家公益机构给你付路费治疗费,又没拿你一分钱,也没借你名头募捐,到底能怎么吃呢?

笔者并非公益机构运作专家,但还是尝试介绍一下。

做公益,其实就是围绕病患、病情做文章,用吃人血馒头形容未尝不可,所有公益机构都是如此。私人慈善,和公司一样,有自己的业绩目标。它们的收入来自捐款人,产出则是救助成功的案例及附带的社会宣传效果。收入越多,产出越高,获得美誉度,机构就会进入良性循环。这实质是个用病患救助故事交换媒体资源的游戏。

没医院里,看见一个衣服破烂的病人,就去问要不要送钱救助。它是要选择病人的。选择的标准是什么?有三个关键词:。

1.

病人惨状越有冲击力,捐助往往越多。但是,看起来很惨的病人,却不一定难治。以凤雅弟弟的兔唇为例,兔唇患者狰狞可怖,经治疗后恢复正常,面容俊秀,视觉效果拔群,是很好的宣传材料。只用简单的外科手术,病人几乎个个都能治好,什么死亡率残废率基本就不存在。所以这种救助,能让病人、家属、救助机构、捐款人、媒体、政府全部满意,可以称之为低风险案例,很容易做。少量特别功利的慈善组织专做这类案例。

所患病症有明显死亡率和致残率的,疑难杂症,费用高昂的,可称为高风险案例。救助成功获得的是美誉度,可一旦病患死亡,那就是污点和丑闻了,得不偿失。一些家属会将责任部分归咎于你。

假如病人恰好死在慈善组织单独监护的过程中(比如义工带病人转院途中),那更可怕,搞不好会摊上大事。大家知道现在情况危重的病人,医院是拒收的。为什么?怕家属闹啊!医院是政府的亲儿子,后台那么硬,都怕医闹。你民间慈善组织算什么东西?扛得住吗?

即便运气很好救活了,但病人终身残废。家属不要了。你慈善组织来养?你养得起吗?能养几年?同类案例你能养几个?

越需要救助的,反而越不容易找到慈善组织。敢于不断承接高风险案例的慈善组织,无论大小,都属于这个行业的中坚。

2.

一个既惨又不难治的病人,如果有大媒体曝光,就会变成公益机构们极力争抢的人血香饽饽。争取到这样一个病人,可以募到远超他治疗费用的善款。慈善组织的善款通常有资金池,当这个病人完成治疗后,剩余的善款会用于其它病人。等于是做1单就有10倍的产出。不过,这种案例一般都会被实力雄厚的大组织抢走。

听起来非常功利,对吧?但如此功利的设计,却给慈善组织提供了无穷动力,很多人因此而得救。

3.

这是笔者想重点讲的。

微博有博主问:为什么凤雅事件不见大型慈善机构介入,都是小的、非正规的呢?

这句话有点问题。只要注册成功、通过审计的慈善组织,不管大小都是正规的。那为什么大组织不介入呢?因为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慈善救助者都知道,凤雅的案例太困难了。高成本、高风险、低成功率,很容易起纠纷。大组织厌恶风险,这些人血馒头馊了,它们不爱吃。这类案例更多的去向是兜底的官方慈善(但效率很低),以及具备一定意识形态的小型硬核慈善组织。

为什么凤雅案困难?

凤雅得的病,即便治愈,也有高致残率。残疾程度越高,越影响生活,就越不容易得到家属配合。因为慈善组织只能负担医疗费用,并不能承担病患得到救治之后,几十年的生存费用。这个时候,家属会因为经济考虑而选择弃疗。此时,家属的利益与目标,均与公益组织相左,强行救助,就会导致矛盾和紧张。

凤雅这件事,报道相信大家已经看了很多。现在请大家回顾报道,回答一个问题:对凤雅一家人,到底是大慈善组织(如嫣然基金)的服务好,还是小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的服务好?

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,肯定是大组织态度好嘛。因为在媒体上,这家人对嫣然基金各种谥美之词,显然是被服务得特别妥帖。而对志愿者和公益机构的印象却非常恶劣。后者要是能像大慈善组织那样正规,客气一点,沟通好一点,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了。

哈哈哈哈哈哈,笑到肚子疼。读者要记住,判断一件事,首先要多看客观事实,少被主观情绪影响。仔细回想和整理一下,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。

这次事件中,两类慈善组织到底提供了哪些客观存在的服务项目?

嫣然基金的服务是什么?指定时间、地点,让你过来治疗,复查。除了医疗相关费用,其余全部自理。你爱来不来,你不来,有的是人要来。可谓是简单粗暴得很。

上门服务?沿途看顾?不存在的。您得主动联系跑到北京来找我们,我们是不可能跑去您那个小破村子的。

当天协商诊疗时间?不存在的。预约时间早就定了。您来早了就请找个旅馆等吧,迟了您就拜拜吧,下次再约。

安排交通工具并担负部分交通支出?不存在的。您坐飞机也好,驴车也好,我们管不着,反正您就算爬也得爬到我们这儿。

大组织怎么可能给你提供这种体贴入微的定制服务?只有志愿者和几个小型公益组织,出于鼓励救治的动机,给家属提供了这一切。

那为什么家属反而对嫣然基金这套粗暴的服务特别喜爱呢?人家一声召唤,屁颠屁颠地就自掏路费过来了。一次不够,还要再来复查三次。因为他们愿意治啊!愿意治啊!愿意治啊!

当家属愿意治的时候,会非常配合。你只要给付医疗费,往死里折腾他们,他们照样治。

凤雅案,志愿者和公益机构可算是服务到家了,从亲医院医生,够贴心了吧?你要说有一两人没服务好,有意见也就罢了。可家属却几乎和每位义工都起了矛盾,怎么看怎么不顺眼。摆出的理由各种各样,我从各媒体报道中简单统计了一下,包括但不限于:

病历上是他人名字。(公益机构贴出当天病历,赫然就是凤雅的名字。指控不实。)

你在路上给我们拍照。(义工要给组织报账结单,证明参与,同时也保护自己。)

医院。(这可是谈判后临时决定的时间,不是一个月前预约好的,医院是公益组织开的嘛?只能当场联系。)

义工去挂号,让他们干等了一个小时。(……)

志愿者在饭店里吃饭,把他们晾在门口。(……)

家属要求医生必须治好,并答应他们各种奇葩的要求。(……)

家属要求医生立刻手术。(……)

义工在拿手机发微博,是不是在黑我们?(…………)

……

同志们,这是在找茬啊!找茬啊!你真看不出来吗?可人家出钱出力,他们为什么要找茬呢?

因为他们不想治啊!

因为他们真的不想治啊!

因为他们的的确确不想治啊!你们非要治,是去找他们麻烦的啊!

重要的话说三遍。

在这件事上,公益机构和病人家属,是用社交礼仪包装,不停磋商谈判,随时可能撕破脸的敌对关系。

你想明白这点,就比媒体上那帮认为“志愿者态度好点,会沟通一点,家属就配合治疗了”的贻笑大方的时评人士们强多了。事实是,凤雅家属每次都只配合到给凤雅“诊断”这一步,你想要再推进?家属一次玩消失,一次谎称“凤雅死亡”开始耍无赖。想正规治疗?想都别想。

在慈善救助中,弃疗不是罕见现象,有大约5%的病人或家属会选择弃疗。假如没有慈善救助,这个比例将至少激增10倍。根据丁香医生援引新华网的文章,在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案例中,有超过一半是弃疗造成的(医院门诊部医治过)。

其中一个重要的弃疗原因,就是担心预后费用(即救活后残疾,无劳动力,亲友需负担数十年看护费用)。

举几类弃疗的例子:

1.智力残疾:唐氏综合症和脑瘫等。这类是最容易弃疗的。

2.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肢体残疾:致盲、脊柱裂、重度烧伤等。

3.少量轻度肢体残疾,可能会有一定生活困难的女婴(注意基本上都是女婴):无肛、新生儿畸形、先天性心脏病等等。

第3点可能不太好理解,为什么残疾程度轻反而会被抛弃。笔者简单解释一下。因为很多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,婴儿先天残疾只有达到丧失劳动力的程度,才能批准再生一个。

不过,近年来计生政策放松,弃疗无肛和先心女婴的情况,已经比较罕见了。

在这场讨论中,闾丘露薇提到了另一个年的知名案例“小希望”(儿童希望基金会救助。不过现在被人记住的反而是当时活跃的陈岚)。我拿来和当前案例对比一下:

——小凤雅11月份的情况,可能是90%生存率。致残率不明,但应该较高,而且是重度残疾(目盲,甚至有一定概率双眼全盲)。家庭穷困。从城市人的角度看,弃疗当然非常可惜,不可接受,但站在农村贫民视角,并非不能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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